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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的人權

The Full Story

    1980 年 11 月至 1982 年 7 月,美國股市下挫 24%,1982 年底,美國勞工失業率高達 10.8%。到了 1980 年代後期,美國經濟復甦,但美國遊民人數卻是不減反增。Kozol ( 1988 ) 等學者認為,美國大城市街頭遊民的增加,大多和經濟、政府政策和社會環境變化有關。80 年代初期經濟大蕭條,大企業生產線逐漸外移,美國一年少了 200 萬個工作機會,且平價房子並沒有相對增加,房價、租金水漲船高,政府還削減福利支出,使得中、低階層者生活壓力愈來愈大。80 年代後期美國經濟逐漸恢復活力,不過此時的社會政策反而對遊民極為不利:(1). 低收入戶住房補貼減少,從 1980 年 300 億美元預算削減到 1988 年的 7.5 億美元。(2). 「城市優化」 ( the gentrification of the cities ),財團大肆收購老舊空屋進行都更,遊民被迫到街頭流浪。1980年代,美國的遊民到底有多少人呢?1982 年調查是 25 至 100 萬人;在 1984 年調查的數字是 25 至  300 萬人; 1988 年的調查是 50 至 300 萬人 ( Star Tribune,1988 ),不過這些調查的數字,大多是由當時的媒體或學者各自估算出來的。為什麼數字會落差這麼大呢?當時的學者感嘆,「要數清到底有多少人頭是十分困難的」,同時,「遊民統計數字也和任何政治鬥爭一樣重要!」遊民的人數到底有多少,也涉及到政治利益和政治算計嗎?美國政府首次的遊民普查是在 2007 年,當時單日普查 ( Point-in-Time ) 的遊民人數是 64 萬 7,258 人,到了 2015 年,遊民人數下降到 56 萬 4,708 人。其中有三分之一的遊民聚集在全美 10 大城市,每 5 個遊民有 1 人來自紐約或洛杉磯。官方版的美國住屋與城市發展部統計數據,包含住在收容所、住在街上及車內的遊民。不過,這個官方的遊民調查人數,難道就沒有存在「黑數」嗎?這也是學者和遊民關懷團體不斷質疑的地方。另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是,全美國遊民總人數下降,不過在幾個大都市,遊民人數卻是不減反增。在紐約,遊民從 2010 年的 5 萬 3,187 人暴增近 42% 至 7 萬 5,323 人;西雅圖也增加 12% 至 10,122 人,這和城市主政者挪移中央的社福補助款、並採取對遊民不利政策有關 ( Star Tribune, 1988;Richard Campbell and Jimmie ,1999: 24;John Fiske,1999: 06;報導者,2016.2.7;中時電子報,2016.02.28 )。

 

    1987年,美國雷根政府頒佈了《麥基遊民救助辦法》 ( McKinney-Vento Homeless Assistance Act ),這個法案可說是美國官方的第一部遊民救濟法案,也是台灣政府 2010年開始實施的《社會救助法》的重要參考基礎。不過,同樣在 1987 年,美國紐約市政府也公告了一項旨在消除街頭遊民的新計劃,允許警方和醫院,將在街頭遊蕩的患有精神病遊民強制就醫。當年 11 月初,第一個被列入這個計劃的女遊民喬伊斯‧布朗 ( Joyce Brown,吸毐前科、精神病患,曾經攻擊醫院工作人員 ),被精神病醫院人員從街頭抓走,並被關進病房強制治療。這個事件先由地方網路新聞披露,接著紐約時報跟進大篇幅報導,引起全美民眾關注,電視媒體包括 ABC、CBS、NBC 也開始製作新聞及新聞節目加入探討。媒體的討論焦點,在於官方授權精神病醫院在街頭強制抓人送醫,是否有違憲之虞?  ( Richard Campbell and Jimmie ,1999: 25 )。1988 年 1 月 15 日,國家最高法院法官歐文‧柯申鮑姆(Irving Kirshenbaum)裁定,布朗攻擊行為所造成的危險性並不明顯,紐約市無權強制對她進行治療。不久之後,代理國家最高法院法官羅伯特‧利普曼(Robert Lippmann)命令將布朗釋放。而布朗的判例,自此也成為遊民人權的一個重要指標:政府不能隨便動用公權力,將遊民強制進行安置或將「未具立即攻擊他人危險」的精神病患抓走送醫。台灣各縣市對於遊民都訂定有收容輔導辦法,但如果遊民不願意被安置,政府並沒有強制執行的公權力,除非遊民有自傷、傷人行為或生病、路倒無人照護,政府單位才能依《精神衛生法》、《老人福利法》等法令強制將他們安置 ( 蘋果日報,2017.12.11:A2 要聞版;報導者,2016.2.7 )。

 

    日本的遊民權益也是爭取而來的。東京地區自 1990 年開始,大量出現無住屋者。1994 年 2 月,日本東京都政府動用警察權,驅逐在新宿車站周圍的 150名至 200 名遊民,這次的驅逐行動引來了許多關懷遊民團體到場聲援,後來聲援團體和遊民代表合組了一個「新宿聯盟」,進行與政府間的長期抗爭,並且也全力爭取遊民的公民就業權和不被驅逐的生活保障。1999 年,日本政府編列了二千億日圓的「緊急地域雇用特別交付金」,在 3 年內增加 3 萬個雇用機會,主要目的在解決有工作意願遊民的問題。2002 年,日本政府再通過了「遊民自立支援法(原名:ホームレス自立支援法)」,這個法案進一步讓日本各地方政府在協助遊民解決居住和就業問題上,取得法源依據和經費來源。日本的遊民人數,在 1985 年調查還有 15,000 人至 20,000 人,到了 2014 年,日本遊民驟降為 7,508人,可能跟「遊民自立支援法」的通過有極大關連。不過學者質疑,日本官方計算遊民方式多是靠人工目測「點人頭」 ( headcount ),實際遊民人數可能高於官方所公佈數字 ( Miki Hasegawa, 2006;中國時報,2001.5.7 )。

 

高俊宏 ( 2012 ) 認為,日本「遊民自立支援法」的實施,並未真正觸及社會分化本質問題。因為遊民被視為國家系統中失控的人口,他們觸及了主政者對於人口政策的敏感神經,因此東京政府一直把遊民視為「麻煩者」。2000 年中期後,以年輕人為主,臨時喪失居所的「網咖難民」開始增加。2008 年雷曼兄弟金融風暴衝擊,使得派遣勞工大量失業,勞動者被迫退出勞工宿舍,進入市區公共空間遊蕩,時至今日,仍有數千位無住屋者生存於東京的公共空間。但是,日本政府單位並不會強行驅離遊民,一方面是輿論觀感的問題,另一方面是日本遊民的生活較為自律,有些人甚至不需要使用到貨幣,他們靠每晚便利商店的剩食以及教會、慈善團體的救濟物資就可以過活。換句話說,日本遊民是生活在一個自律、但卻幾乎完全被社會隔離的生活空間當中。

 

    日本街頭總是乾乾淨淨的,那麼他們的遊民在那裡呢?日本厚生勞動省 2017 年 4 月 13 日發佈的一項統計顯示,目前日本全國有 9,576 名遊民生活在城市公園和河川邊上,其中大阪府的遊民最多,占了近三分之一。日本的遊民雖然偶而也會出現在街頭,但卻幾乎沒有看到乞丐沿街乞討。原因之一是,日本的武士道中有「人窮不能志短」的觀念,不勞而獲在日本社會是最被瞧不起的,因此日本的遊民並非不工作、完全等待救濟,他們還是會從事資源回收等工作換取部份薪資。原因之二是日本《生活保護法》規定,失業或完全無收入者,每月可以領到一定數額的補助金,保障國民享有最低經濟與文化生活水準。可領取的金額,依據地區、家庭人口組成與項目之不同會有所差別。而喪失勞動能力及無人贍養的老人,除了每月可以領取補助金以外,房租可獲減收,用水、看病免費,若有未成年的子女,還可以增加補助金。如此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足以維持個人基本生活,無需上街去流浪。既是如此,為何日本還是會有遊民呢?主要形成原因有二大項:一是社會的失意者、心理的受挫者,通過當流浪漢來逃避現實的挫折或煩惱。二是純粹享受一種自由自在、不受人約束的生活。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日本「遊民」的定義顯然跟其他國家不太一樣,日本遊民是「自願流浪」,基本反映的不是「治窮」的問題,而是涉及人生哲學及社會學的另一個層次問題 (滕田孝典,2016:11;今日報導,2017.4.22;新唐人,2015.8.25 )。

 

    加拿大對於遊民一向是友善的,安大略省政府以一年約五千萬加幣 ( 約合新台幣11.75億 ) 經費,在 2017 年試辦「全民基本收入」計劃。這個計劃意指國民不論有無工作、收入或財產,政府都會發給單身者 16,989 加幣 ( 約39.9萬台幣 ) 、夫妻 24,027 加幣 ( 約56.4萬台幣 ),但有工作者需扣除工作所得 50%,領有退休養老金及失業救助金者也需以一比一比例扣除。芬蘭在 2016 年也試辦了類似計畫,它的優點是,失業補助有一定期限,期限到後仍找不到工作及住所,有些人就會淪為遊民,但有了「全民基本收入」的保障,就可以鼓勵失業者投入短期就業市場,有助於公共安全體系。台灣的遊民跟日本及加拿大、芬蘭等先進國家遊民比較起來,可說是格外的弱勢。台灣遊民多因經濟因素到街頭流浪,名下大多無產房且居無定所,不符合「低收入戶」每個月 1.8 萬元補助條件。台灣的「低收入戶」至少有間房子住,還有政府補助;而遊民大多因為名下沒有房產,所以不符合低收入戶要件,他們連政府一塊錢的補助也拿不到,可謂「弱勢中的弱勢」。對於日益增多的遊民,台灣各縣市社會局僅能提供短期生活照顧、就醫給付、臨時工作安排及協助租屋等服務,但遊民需要的,應該是實際的生活補助金 ( 自由時報,2017.4.26;台北市政府社會局,2017.4.10 )。因此,加拿大、芬蘭、日本的「全民基本收入」政策,應可列入未來台灣政府相關社會政策的擬定計劃參考。

事實上,各國政府與民間團體對於遊民的友善或敵視態度,從他們的公共設施也可看出端倪,如加拿大慈善機構RainCity Housing,在城市公園內廣設特殊設計的長椅,到了晚上,只要把椅背向上掀開,就能變成為遊民遮風擋雨的臨時庇護所。而英國、西班牙、中國大陸等國家的部份城市,卻刻意在公園長椅或窗台裝上手把、尖刺等阻擋設施,以防止遊民長時間滯留或睡覺。法國近年來也有不少公共機關和商家,在公共空間或店門口設置障礙物,有的裝柵欄,有的鋪石頭,有人裝置凸起的障礙物或直接裝柵欄圍起來,還有部分地鐵月台上的長椅,改成單人座或僅可供臀部倚靠的金屬欄,就是不讓遊民有地方可以躺下。甚至巴黎第二區一座停車場門前,還加裝了自動灑水器,除非有通行卡,否則只要有人靠近接近就自動灑水,目的在「逼退」想要到裡面睡覺的遊民。天主教教士皮耶基金會(Fondation Abbe Pierre)認為,在寒冬雪夜裡,這些對遊民不友善行為和設施實在太超過,於是他們發起網路運動,呼籲法國民眾拍下所在城市對遊民不友善的裝置,上傳到「我們要有人性」 (soyonshumains.fr)網站。還有許多年輕人把寫有:「與其不讓遊民睡在這裡,不如在其他地方給他們一個住處」的海報,張貼在使用障礙物排除遊民的公共設施或店門口前 ( 如圖2-1-4 ),希望能喚起法國民眾重視遊民的生存權,並且向那些對遊民不友善的店家和公家機關表達抗議!( 中央社,2017.12.8 )。

    遊民數量和現況,似乎也反映出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條件。「台灣當代漂泊協會」執行委員郭盈靖曾經投書媒體,指台灣經濟結構惡化、貧富差距擴大,並且缺乏穩固的社會安全網,各種「敗壞的制度」,迫使越來越多無力的年輕人淪為遊民。台灣社會結構近年來出現了激烈的變化,在經濟景氣多年未見明顯好轉,物價節節升高的同時,人民平均所得卻和十年前相同。「22K」血汗勞工充斥,社會階級對立更加嚴重,這些社會現象反應在一個令人驚訝、但卻未獲得普遍重視的數字上:根據衛福部的統計,2010年至2015年,全台灣遊民人數大多維持在3至4千多人,但到了2016年再次統計,遊民人數居然暴增到8984人;但台大社工系教授鄭麗珍認為,實際遊民數量可能比政府公布數字多上10倍。前述美國民間版的遊民人數調查,用「數人頭」方式算出來的數字落差高達12倍 ( 25萬─300萬 ),因此遊民的真實數量,可能在世界各國都存在著「黑洞」。郭盈靖指出,政府之所以看不見實際數字,在於不願面對遊民結構的改變;同時台灣政府對遊民的「安置輔導」條文粗糙、亂貼標籤,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加深了社會大眾對遊民的偏見與歧視 ( ETtoday,2013.12.23 ;風傳媒,2018.1.3 )。因此,若從社會學「癥候診斷」角度來看,台灣遊民的數量暴增,很可能是「社會生病了」或「政府福利政策失衡」的一種症狀顯現。

 

    2011年12月24日,「當代漂泊協會」舉行記者會,指控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要求公園處更改清潔隊灑水時間,深夜11時在萬華艋舺公園噴水驅趕遊民。應曉薇並說:「不能只灑外面,誰往遊民身上灑,就撥獎金,因為這些遊民真的太糟糕了!」新聞發佈後,引發社會輿論撻伐,應曉薇為質詢失言道歉 ( 蘋果日報,2011.12.25 )。2017月3月10日,萬華居民提案「遊民解決,萬華發光!」希望市政府編列一千萬元預算,把遊民集中起來,並軍隊化管理其行動和生活作息,應曉薇反批萬華居民提案太誇張,不該標籤化街友 ( 自由時報,2017.3.24  )。戴瑜慧、郭盈靖 ( 2012:137 ) 指出,遊民經常被媒體標誌為「社會的他者」,進而排除其使用社會公共空間的權利,露宿街頭被稱為「占據」或「盤踞」,因此驅趕、勸離遊民,就成為維持社會正常運作之必要手段。在這樣的新聞論述中,市民被二分為「正常市民」和「不正常市民」,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對立衝突的,遊民是市民的安全威脅者。因此「正常市民」檢舉「不正常市民」(遊民),要求國家權力機關介入,驅趕不正常市民 (遊民)。但在市民要求國家機關介入的同時,也將公共空間使用的裁量權,自社會群體讓渡給國家機器,並將遊民對公共空間的使用就地非法化。

 

    另外,自2014年開始,台北火車站實施新規定,必須要「人」和「物」都同在現場,若「人」在「物」不在,那麼這些留在台北車站的「物」,就會被當成「棄物」, 並授權由清潔隊將之清理丟棄。而這些被當成「廢棄物」的東西,其實是遊民賴以為生的家當,有棉被、拖鞋、衣服、鋼杯、牙刷… 等。他們的這些家當全部被丟棄之後,遊民就真的成了「孑然一身」,完全不知如何生活下去,為此「當代漂泊協會」曾多次召開記者會,批判警方此舉有違憲之虞。「當代漂泊協會」也曾在2015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於台北市萬華剝皮寮舉辦了 「遊民棄物展」,希望社會大眾能從遊民的角度,關切一般人眼中的「棄物」,可能是遊民賴以生存所需,不能隨便丟棄。棄物展中的主題照片,是一名遊民用紅色尼龍繩,將其他遊民的生活日用品集中起來看管,以防止鐵路警察利用遊民們白天出去打零工時進行「突襲」,把他們的家當任意丟棄。2017年3月,台北市政府打算驅趕台北火車站周邊遊民;同年四月,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及台北市議員也要求台北火車站周邊必須「清理門面」,目的都是為了迎接世大運的到來。但在遊民關懷團體的多次關切及媒體報導之下,警方已暫停對台北火車站週邊遊民進行驅離或丟棄他們的個人生活用品 ( 自由時報,2015.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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